“敬正义,敬末日,敬美丽新世界,更敬金钱元宝。”
  两人的香槟杯在空中轻轻一碰。
  蒋丽莎面露笑容。
  “说真的,青云,早遇上你该有多好。”
  “如若不是你,蒋氏制药早就被宋济之那家伙想方设法蚕食一空。”
  “你的建议,是富有建设性的。”
  宋青云没有笑,只是在两人酒杯相接的那一刻,露出舒缓而温柔的神情。
  只有在这种时候,完成一件事情或者是事业前进一步的时候,她严肃面孔才会柔软下来。
  她缺乏同理心,很多方面。她不理解为什么面对人们哭诉的时候,她应该展现出温柔姿态,轻言细语安慰。
  所以宋太太才会如此跳脚,骂她不懂体谅。体谅?想到这种词汇,她都会感觉到一阵厌烦。
  这是种恶心的感觉。
  她的坦然舒适永远只留在这种时候。
  她大口喝香槟,行为举止里有一种豪迈的不庄重。
  她不是熟知那些无用礼仪,笑不能露齿,走路步子不能过大,熟知餐饮规则,小心翼翼摆弄餐具,浑身散发着一种刻意地松弛感的优雅名媛。
  蒋丽莎放下酒杯,想起什么似的,她突然问。
  “青云,你绕了那么一大个圈子,让我去拿戴妮娜的dna样本做什么?”
  “我先告诉你,筷子上提取的并不准确。”
  宋青云握着酒杯,懒懒靠近扶手椅内,她脸上有一种凝思的表情。
  “所以我让你扯她头发了啊,只是你没做。”
  蒋丽莎无语。
  “第一次见面,你指望我像拔鸡毛一样拔她头发吗?”
  “怎么不能?”
  “你告诉我怎么能?”
  宋青云面无表情却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我指望你走上去打她,说她勾引你老公,顺理成章骑她身上拔她头发。 ”
  蒋丽莎愕然。
  “青云,我可不是这类人。”
  “况且……”
  “况且什么?”
  蒋丽莎将杯子换个手,她露出思索表情,想一会儿说道。
  “那女孩儿,说真的,还蛮可怜。”
  宋青云饮酒,她挑眉。
  “怎么说?”
  蒋丽莎将一只手臂搁置在扶手上。
  “这年纪,本该就天真烂漫,无忧无虑。我与她聊过天,脑袋很聪明,反应又快。”
  “听思雨讲,她学习优异,功课做很好。这种孩子,换做我女儿,我一定骄傲。”
  “为什么要选择卖给一个男人,做一个见不得人的婊子。问题不是她,而是她家庭,我虽然不了解,一定是父母逼着女儿去卖。”
  “其实也不需要我说,单看门户网站,亏欠女儿的家长比比皆是。我虽然不懂行情,那些家长一个月就给女儿不到一千生活费,这点钱,不是逼着卖是什么?”
  宋青云有些动容地皱眉。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妮娜,是我大嫂女儿。”
  蒋丽莎惊讶。
  “她和宋济之?”
  宋青云见她面色有异。知道她想歪,连忙摇头。
  “没有血缘。”
  “她是大嫂与前夫的女儿。”
  “只是有什么好惊讶,都不是一个姓。”
  蒋丽莎道。
  “不能怪我乱想,我以为她随母姓。”
  末了,不忘踩宋济之一脚。
  “宋济之那家伙,做得出这种事。”
  想到什么似的,蒋丽莎追问。
  “既然你都知道她家人亲戚,为什么还要dna检测?”
  宋青云沉默,酒杯底搁置在她掌心,她陷入回忆。
  为什么?
  因为王荣景。
  人是很奇妙的物种,有时候记忆里很差,看过一眼的东西轻而易举就遗忘在脑海里。但是人的记忆又很奇怪,就如同是在凭空拼凑一副拼图,当所有有关无关的碎片慢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那些缺位的空白的记忆却从脑袋里的某个位置跳跃而出,把遗落的地方给补足了。
  那时候她刚进公司没多久,年轻气盛,沉浸于工作与事业,其他地方却又异样天真。
  以为公司种种产业都应该属于做得好的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直到宋明志背着自己将最赚钱的行当分给宋万起。
  明明她才是工作优秀出色的那一人。
  她不理解,与宋明志大吵一架,当着他面砸碎了他书桌上的那一对清代的铜胎珐琅独角兽。
  不解气一般,将他桌上叠放的文件资料全部推翻,这才怒气冲冲地离开宋家住宅。
  那时血气方刚人又天真,说不要就不要,跑出去自立门户。现在想想,虽然自己混出头,但是为什么不要家产?她不要?难道便宜别人?
  她走进二层洗手间,用冷水洗脸,从衣兜里掏出手帕一点点擦拭脸上水珠。
  宋万起那白痴,干一行亏一行。唯一爱的就是酒吧猎艳,用假名在酒店开房。上到男星下到酒保,真是恶俗。
  至于生意,她没见过比宋万起更不靠谱的人了。偏偏这种人,这种人,抢了她宋青云该有的东西?怎么能不气。
  宋明志如此提携自己,在她大学毕业后将公司要职给她,并且郑重其事地拍她肩膀。
  “青云,宋氏的万千产业记挂在你身上。你可要多多努力,不要让我失望。”
  原来是为着这一出,给自己那废物长子当看门人。
  出去时迎面撞上宋济之,她对这私生子亦无好感。当然没什么好脸色。
  宋济之却对她谦恭一笑。
  他叫她。
  “二姐。”
  可以忽视了她脸上的挫败之色。
  宋青云更觉侮辱。
  她怒气冲冲地下楼离去。
  就是这个时候,出大门时,经过客厅,看见一年轻女佣拿着小汽车正在逗弄一个小孩。
  她停下脚步,皱起眉头,家里什么时候有的孩子?
  她走上前去。
  “这是谁?”
  那孩子埋着头,小巧手指摆弄着玩具小车,颇有兴趣地模样。
  女佣低声作答。
  “是王小姐带来的。”
  “哪个王小姐?”
  “就是那个……”
  宋青云了然。
  “她人呢?”
  女佣一五一十道。
  “上楼去了。”
  宋青云不再追问。关她屁事。
  她淡漠扫这女孩一眼,然后离开了。
  后面的事情不用赘述。
  王荣景死在了车祸里。
  如若不是宋明志告诉她王荣景与王一贤关系,她还真不会想起这件事情。
  还有一件事情。
  “青云,是宋济之杀了王荣景。”
  “我只有你了,青云,只有你了,我唯一的女儿。”
  宋济之杀了自己亲妈?
  当然,他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宋万起就是个草包,宋济之才令她忌惮。所以说宋万起杀人,她从一开始就是怀疑的。
  但是,话说回来,宋万起也不是不可能做那种事情的人。Y染色体本就携带暴力基因,所以不管如何被父母宠溺,家庭如何幸福,他发疯的几率本就大。
  王一贤王荣景如此相似,那女孩儿,对了,被王荣景带着的那女孩儿。
  如果宋济之杀了王荣景,除了宋明志以外,那女孩儿就是唯一的目击者。
  为何如此确定,因为不管她怎么调查,都找不到王荣景带来的那个女孩儿的消息。
  而她现在愈来愈觉得,那女孩儿就是戴妮娜。
  王荣景死了,她无法判断戴妮娜是否是王荣景的女儿。只能先确定,王一贤与她是否为母女关系。
  当然,她不会告诉蒋丽莎这些。
  宋济之走进别墅里。
  根据他要求,别墅被彻头彻尾地打扫过,以便他度假。
  他给平时留守的佣人管家放了长假,毕竟和她在一起的这段日子,他并不想要被打扰。
  他走到室内一副伦勃朗的蚀刻铜板画之下,这位光影大师用那独特的笔触将出场的众人以戏剧性的舞台登场方式放置着,主人公在明,随从隐蔽在他们身后的黑暗里。
  如同一盏银白色的舞台圆灯自天花板上打下来,好戏开场了。
  他离开这幅画,朝门口走去。
  画框上面一点红光倏忽而逝。
  离开这别墅返回公寓的时候,他察觉到了不对劲。
  她的鞋脱在玄关处,包扔在沙发上,却不见人影。
  走到房间门口,他按下门把手,门锁上了。
  他刚想敲门,但听见室内传来她哭嚎。
  她哭的很伤心,他还没有听见过她这样哭泣。像小兽的悲鸣。
  一只失去母亲的小兽。
  他敲门。
  “妮娜。”
  不出意料地她没有回应,哭嚎声一波接一波地自屋内传出。
  他手握拳,再次敲门的前一刻他犹豫了。
  戴妮娜根本顾不上敲门声,心脏痛的好像要爆炸,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她将手放在胸口攥紧。
  她趴在床边,脸埋进床单,弓起身体很痛苦地哭着。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泣,明明已经反击回去了,为什么胸口还是堵着,如鲠在喉,今天才真明白这意思。
  胸口与喉咙都堵塞,想要咽下去,却发现这是完全无用的做法。
  只能哭泣。这是唯一发泄的途径。
  她吼叫着,犹如困兽,过去的回忆自黑暗里伸出枯瘦如柴的手指,从窗帘之下慢慢滑出,仿佛抓住了她的脚踝一般。
  她蜷缩腿脚,如鸵鸟一般,将脑袋埋入了被子里。手紧紧压住被子,烦躁似地蹬着腿,仿佛想要通过这种抵抗将那些快要侵袭她的黑色回忆通通踹回那恼人的过去里。
  该死,真该死,说不清谁该死。
  或许是她吧,死在车祸里一了百了,至少不用像现在这般痛苦。
  她讨厌这一切。
  眼泪犹如开闸的洪水,一股接一股地从她眼眶中溢出,到后面变做涕泗横流的样子。停止悲伤的刹车在此刻失灵了,她又变做那个无法处理事情解决问题的无助小女孩,除了哭泣,这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
  她太累了。
  无法再做任何事情,只是累,又累又害怕,重新回到那座孤岛上。
  有人来拯救自己吗?没有。